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并有志于报考
二、招生项目及资格名额
招生项目(大类及对应项目) | 资格名额 | |
民乐类 | 中阮 | 1 |
扬琴 | 1 | |
笛子 | 1 | |
二胡 | 1 | |
弦乐类 | 小提琴 | 2 |
中提琴 | 2 | |
大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2 | |
竖琴 | 1 | |
行进管乐类 | 小号 | 1 |
圆号 | 1 | |
大号 | 1 | |
打击乐 | 1 | |
萨克斯 | 1 | |
长笛 | 1 | |
声乐类 | 女(美声唱法,女高音、女中音、女低音) | 1 |
男(美声唱法,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 | 1 | |
舞蹈类 | 舞蹈(男,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 | 1 |
舞蹈(女,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 | 1 | |
三、报名条件及材料
1.民乐类、弦乐类、行进管乐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中学阶段具备两年以上乐团演奏经验,独奏水平高,视奏能力较强,优先考虑能演奏多种乐器并达到较高水平者。
报名材料须包括:参加乐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获器乐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本人近期独奏视频影像(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2.声乐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能熟练视唱五线谱,中学阶段具备两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具备个人独唱能力,舞台演出经验丰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会钢琴即兴伴奏并达到较高水平者。
报名材料须包括:参加合唱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者中学阶段获声乐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本人近期独唱视频影像(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3.舞蹈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中学阶段参加舞蹈团两年以上,具备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者优先考虑。男生身高1.72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米(含)以上,
报名材料须包括:参加舞蹈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者中学阶段获舞蹈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本人近期独舞视频影像,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4.注意事项
(1)乐团、舞团、合唱团的证明:由考生所在团体出具该生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2)视频中不允许出现考生个人信息(含所在学校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3)舞蹈类不招收体育舞蹈、街舞、芭蕾舞项目。
(4)考生只可报名一个招生项目。
(5)器乐及声乐类考生录制视频时不可选择回声过大的场地。
(6)考生取得的各项成绩、证书和证明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月3日)。已确定取得相关证书,主管机构尚未发放的,应提供发证机构的相关证明。
四、报名流程
2022年12月23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考生须下载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并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所有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须将本人近期
2023年1月3日14:00网上报名及材料上传截止。
2023年1月11日后考生可在阳光高考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1月13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考核资格。2月22日9:00至2月24日17:00之间,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打印准考证。
五、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已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现场
2.
(1)确认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11:00
(2)确认地点:
(3)携带材料:
① 准考证;
② 身份证;
③ 其他必要的材料(详见考前发布的考试须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文化课
3.文化课
(1)
(2)
(3)
考试过程中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艺术项目
(1)
(2)
(3)
(4)
①民乐类、弦乐类:
a.自选乐曲1首
b.视奏
②行进管乐类:
a.自选乐曲1首(自选1首曲目进行
b.视奏(考生抽选1道视奏题目进行
c.基本协调性
d.行进基本
说明:a、b项
③声乐类:
a.自选歌曲1首
b.五线谱视唱
④舞蹈类:
a.自选舞蹈
b.基本功
c.动作模仿
d.技巧展示
(5)
我校提供以下
声乐类考场:钢琴
行进管乐类考场:定音鼓、马林巴(5组)、小军鼓
弦乐类考场:竖琴
声乐考生可自带
4.其他说明
文化课
无法按要求参加或完成
六、资格认定办法
1.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统一
2.认定标准:
艺术
3.优惠政策:
(1)高考非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关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一定分值。具体分值为:
省份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浙江 | 山东 | 海南 |
分值 | 105 | 75 | 40 | 45 | 100 | 140 |
省份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
物理类 | 140 | 135 | 95 | 110 | 115 | 140 | 95 | 150 |
历史类 | 95 | 100 | 55 | 50 | 55 | 85 | 50 | 100 |
4.查询
5.招生网站公示:认定名单将在北航招生网进行公示。
6.签约与公示:我校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
7.高考志愿填报:被认定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设立的高水平艺术团批次填报(未设立相应批次的省份在第一志愿填报),并在本省公布的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8.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可填报的本科招生专业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发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选考物理,方可填报我校理工类专业志愿。
七、联系方式
1.咨询时间
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
咨询电话:18210883447
北航招生网:https://zs.buaa.edu.cn
3.共青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咨询电话:15101581027
4.监督电话(仅限监督,非招生培养政策咨询)
八、说明
1.
2.
3.学生本人及中学、开具证明单位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及中学、开具证明单位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并将相关单位违规行为通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
4.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生可参考北航招生网发布的“温馨提示”查询学校周边住宿及交通信息。
5.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6.我校艺术团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退团者不再享受学校相关培养支持政策。
7.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办法及安排届时另行通知。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均在北航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8.本简章由
重要时间节点:
1.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3日14:00,网上报名
2.2023年1月11日,公布初审结果
3.2023年1月13日17:00前,网上确认参加考试
4.2023年2月22日9:00-2月24日17:00,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5.2023年2月25日上午,
6.2023年2月26日,现场
【附件1: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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