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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49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教育部最早批准的可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为推进我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增强艺术团引领和辅助作用,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精神和我校艺术团需求,2023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并有志于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及资格名额

招生项目(大类及对应项目)

资格名额

民乐类

中阮

1

扬琴

1

笛子

1

二胡

1

弦乐类

小提琴

2

中提琴

2

大提琴

1

低音提琴

2

竖琴

1

行进管乐类

小号

1

圆号

1

大号

1

打击乐

1

萨克斯

1

长笛

1

声乐类

女(美声唱法,女高音、女中音、女低音)

1

男(美声唱法,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

1

舞蹈类

舞蹈(男,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

1

舞蹈(女,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

1

三、报名条件及材料

1.民乐类、弦乐类、行进管乐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中学阶段具备两年以上乐团演奏经验,独奏水平高,视奏能力较强,优先考虑能演奏多种乐器并达到较高水平者。

报名材料须包括:参加乐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获器乐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本人近期独奏视频影像(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2.声乐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能熟练视唱五线谱,中学阶段具备两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具备个人独唱能力,舞台演出经验丰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会钢琴即兴伴奏并达到较高水平者。

报名材料须包括:参加合唱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者中学阶段获声乐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本人近期独唱视频影像(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3.舞蹈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中学阶段参加舞蹈团两年以上,具备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者优先考虑。男生身高1.72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米(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报名材料须包括:参加舞蹈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者中学阶段获舞蹈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本人近期独舞视频影像,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4.注意事项

(1)乐团、舞团、合唱团的证明:由考生所在团体出具该生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2)视频中不允许出现考生个人信息(含所在学校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3)舞蹈类不招收体育舞蹈、街舞、芭蕾舞项目。

(4)考生只可报名一个招生项目。

(5)器乐及声乐类考生录制视频时不可选择回声过大的场地。

(6)考生取得的各项成绩、证书和证明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月3日)。已确定取得相关证书,主管机构尚未发放的,应提供发证机构的相关证明。

四、报名流程

2022年12月23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考生须下载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并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所有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须将本人近期表演视频影像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百度网盘的分享链接和下载密码,网盘链接有效期需设置成永久。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纸质材料。

2023年1月3日14:00网上报名及材料上传截止。

2023年1月11日后考生可在阳光高考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1月13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考核资格。2月22日9:00至2月24日17:00之间,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选拔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已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单。各项目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认定名额的8倍。报名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不能参加初审。

2.测试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11:00

(2)确认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3)携带材料:

① 准考证;

② 身份证;

③ 其他必要的材料(详见考前发布的考试须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文化课测试和艺术项目测试。

3.文化课测试

(1)测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上午

(2)测试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3)测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共计100分。考试不分文理科类,统一划线。

考试过程中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艺术项目测试

(1)测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下午及晚上

(2)测试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3)测试成绩:共计100分

(4)测试内容:

①民乐类、弦乐类:

a.自选乐曲1首

b.视奏

②行进管乐类:

a.自选乐曲1首(自选1首曲目进行测试,时间长度在5分钟以内)

b.视奏(考生抽选1道视奏题目进行测试)

c.基本协调性测试(考生在考官的带领下进行简单的节奏和肢体动作的模仿)

d.行进基本测试(考生抽取行进方案谱,在规定场地进行行进方案的测试)

说明:a、b项测试为单独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所有测试;c、d项测试为分组测试,在测试前考生将抽签决定分组,并以组为单位进行测试。在测试前,将面向考生举办相关的行进管乐图谱及队列行进说明会(具体时间待通知),考生自愿参加;

③声乐类:

a.自选歌曲1首

b.五线谱视唱

④舞蹈类:

a.自选舞蹈

b.基本功

c.动作模仿

d.技巧展示

(5)测试说明:

我校提供以下测试用乐器:

声乐类考场:钢琴

行进管乐类考场:定音鼓、马林巴(5组)、小军鼓

弦乐类考场:竖琴

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使用CD伴奏,舞蹈音乐一律使用CD伴奏。

4.其他说明

文化课测试、艺术项目测试地点及具体测试安排,我校将在测试前3天左右发布相关测试须知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留意北航招生网相关通知。

无法按要求参加或完成测试的考生,我校不再为其安排其他形式考核、不安排补考。

六、资格认定办法

1.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统一测试,考生须参加相关统测,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认定标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达标分数线(即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文化课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资格人选:

艺术测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招生项目资格名额,分项目按总成绩(总成绩=艺术项目测试成绩×40%+文化课测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顺次予以认定(总成绩相同者,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若某招生项目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资格名额,资格名额可以在所属大类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若某一大类认定合格人数少于该项目资格名额,资格名额可以在所有类别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

3.优惠政策:

(1)高考非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20分及以上(非750分制省份考生按比例折算)且不低于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不低于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关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一定分值。具体分值为:

省份

北京

天津

上海

浙江

山东

海南

分值

105

75

40

45

100

140

省份

河北

辽宁

江苏

福建

湖北

湖南

广东

重庆

物理类

140

135

95

110

115

140

95

150

历史类

95

100

55

50

55

85

50

100

4.查询测试结果:考生可于2023年3月中旬左右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5.招生网站公示:认定名单将在北航招生网进行公示。

6.签约与公示:我校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并将签约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须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不得擅自退团。

7.高考志愿填报:被认定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设立的高水平艺术团批次填报(未设立相应批次的省份在第一志愿填报),并在本省公布的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8.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可填报的本科招生专业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发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选考物理,方可填报我校理工类专业志愿。

七、联系方式

1.咨询时间

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程序、资格认定办法及录取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8210883447

北航招生网:https://zs.buaa.edu.cn

3.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报名条件、艺术项目测试及培养政策咨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北航学院路校区知行楼北楼211室)

咨询电话:15101581027

4.监督电话(仅限监督,非招生培养政策咨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机构:010-82338830

八、说明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和社会监督。

2.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测试拉帘进行。

3.学生本人及中学、开具证明单位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及中学、开具证明单位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并将相关单位违规行为通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

4.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生可参考北航招生网发布的“温馨提示”查询学校周边住宿及交通信息。

5.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6.我校艺术团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退团者不再享受学校相关培养支持政策。

7.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办法及安排届时另行通知。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均在北航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8.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要时间节点:

1.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3日14:00,网上报名

2.2023年1月11日,公布初审结果

3.2023年1月13日17:00前,网上确认参加考试

4.2023年2月22日9:00-2月24日17:00,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5.2023年2月25日上午,测试现场确认

6.2023年2月26日,现场测试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文章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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