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学类
美术学类包含专业:130402-绘画;130404-摄影;130406-中国画;130407-实验艺术。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二、设计学类
设计学类包含专业: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10-动画;130311-影视摄影与制作;130502-视觉传达设计;130503-环境设计;130504-产品设计;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6-公共艺术;130507-工艺美术;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30509-艺术与科技。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三、雕塑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四、书法学专业
书法学专业仅在组织“书法学”专业课省级统考(校际联考)的省份招生。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书法学”专业课省级统考(校际联考)且成绩合格,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五、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
1.美术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2.艺术设计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3.艺术史论与艺术管理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四川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安徽省省统考子科类也可为模块二),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六、音乐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音乐学”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具体录取办法及未尽事宜详见后续发布的公告和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