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河北)初试成绩查询https://lightapp.jsnu.edu.cn/jwccx/login.html
注:
1.初试合格线为352分,初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进入复试,详看下方公告;
2.成绩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13日,如有疑问可发邮箱至zsb@jsnu.edu.cn或电话联系0516-83656918;
3.建议使用电脑登录查询,部分手机浏览器不支持。
一、河北考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方式:2月1日下午—2月2日上午,线下复试(二)复试地点:江苏师范大学云龙校区
(三)复试安排:
注:
无法正常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请于1月30日—1月31日18:00前向学校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16-83656918,经批准后,再统一安排考试。
(四)复试确认及缴费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初试结论为“合格”),请于1月11日8:30起至1月13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小艺帮”APP,确认复试后缴纳复试费用(160元/人)。网上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通过平台打印复试准考证(2月1日前均可打印)。
(五)复试考核内容
1.指定稿件播读(30%):随机抽题,内容包括新闻稿件和文学作品;2.即兴评述(30%):随机抽题,限2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3.综合面试(20%):考官问答。
4.特长展示(20%):展示内容可以是自备稿件朗诵、模拟主持、舞蹈、声乐、曲艺、器乐等。
二、考生守则
1.请考生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加强自我防护。
2.考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纸质)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所有考生请从云龙校区北门(和平路)步行进出学校,通过考试专用通道直达考场。
3.考生自行保管个人贵重物品,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设备。故意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
4.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5.考生入场时,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违规物品,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并予以配合。
6.考生领到抽签号牌后,须认真保管,不得私自更改或更换。
7.考生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报到和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不准在考场及附近逗留。
8.在考场内(含候考室)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等,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9.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