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3号)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需要,我校2023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具备外语类保送资格的2023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保送生资格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名单为准。)2.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法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法语。
3.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英语、商务英语、英语(国际商务英语方向,中英合作)、法语(商务法语方向)、日语(商务日语方向)。
考生可在以上专业中任选一个填报。具体专业及介绍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2.招生计划:根据报名及考试情况确定,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suibe.edu.cn下载,填写后打印签字盖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高中期间成绩单及年级排名表;
(5)推荐保送资格公示证明材料;
(6)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网上报名
经中学公示确认取得推荐保送资格的学生,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注册报名。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3.材料寄送
请于2023年2月28日(含)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将(2)-(6)项报名材料纸质版以EMS方式寄至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111室,邮编:201620)。请在信封上注明“外语类保送生报名材料”,逾期一律视作无效申请。注:申请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四、测试与录取
1.材料初审
学校对保送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复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3月10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2.测试
测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测试科目:英语笔试、口试。
综合成绩(满分200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5+口试成绩(满分100分)×0.5。
测试地点:松江校区
测试具体事宜将于测试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若测试方式或时间发生变化,则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3.录取
(1)在考生笔试和口试成绩分别达到学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2)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时间将预录取名单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对社会公示,并按要求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3)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寄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考生按各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学校将预录取考生报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机构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收到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寄发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监督机制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承担本科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责,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参与命题与阅卷(评分)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核实,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它须知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须录取至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且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上级部门。
3.本简章发布后,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调整后的政策作相应调整。
4.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就业处。
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suibe.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1-67703050
举报监督电话:021-6770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