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5年北洋西学学堂创办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矿冶学科。1952年,学校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名为北京钢铁工业学院,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钢铁工业高等学府。1960年,更名为北京钢铁学院,并被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84年,成为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北京科技大学。1997年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以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为核心高校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二、报考条件
(一)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二)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且成绩达到以下等级要求:
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均须达到第3级及以上;
通识教育科须达到第2级及以上。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见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10人,最终录取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招生专业均为理工类专业,考生可报考专业(类)见下表,我校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调整各专业(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 |
科类 |
学制 |
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通信工程、机械类 |
理工 |
4年 |
四、录取原则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次根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个核心科目等级总分,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以及相关选修科目成绩及考生专业志愿等情况择优录取并确定专业。
2023年7月,我校将为最终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五、学费及其他费用
各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学费为5000元/学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家庭居住地和学校的旅费等各项费用自理。
六、奖学金设置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申请北京科技大学各类奖学金,还可申请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七、入学及在校管理
请录取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出的《北京科技大学2023级本科生入学指南》。日常在校管理遵照我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在北京科技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北京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北京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0-62325294
传真:+86-10-82371778
邮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监督电话:+86-10-62332229
申诉或举报邮箱:jiwei@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stb.edu.cn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十、附则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