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部署要求,聚焦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分类指导、水平贡献等方面,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调动发挥教师活力和动力,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聚焦师德师风,严格落实第一标准。将党的领导贯穿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过程,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双主任”的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构建“学校党委—二级党组织—教师党支部”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出台师德考核办法,健全日常考察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师德考核体系,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人才引进等教师管理服务全过程。修订职称评聘文件,完善评聘程序,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前置程序、首要依据,做到“逢评必审”,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强化警示教育,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相结合,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聚焦主责主业,注重教育教学实绩。加强教学质量效果评价,明确申报教授职称须参加本科课程教学评估并获得良好以上等级。全面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由学院结合学校规定对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副教授本科课程教学评估要求制定不同类型的差异化评价标准。取消按照科研论文数量作为申报教学突出类高级职称前提条件的限制;优化教学评价指标设置,将参加教学比赛、建设一流本科课程等纳入评价范围;加强教研项目评价,对教学突出类教师单列晋升指标。健全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引导青年教师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
聚焦分类指导,完善多元评价体系。按照“理科”“工科”“人文”“社科”“体育艺术”和“教学业绩突出”等类别设置职称申报要求,构建评价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职称评价制度。实施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定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为思政理论课教师开辟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着重考察教学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规范学术论文指标使用,制定《理工科教学科研单位顶尖权威期刊目录》《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将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情况、期刊影响因子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以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扭转重数量轻质量的科研评价倾向,完善“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进一步拓宽可认定代表性成果形式,将项目报告、技术报告、教学成果等纳入考评范围,引导教师产出多元化的高水平成果。完善同行专家评审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外审专家库,对申报者研究方向的重要性、学术影响力、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推动教师坚守学术初心、优化学术生态。
聚焦成果价值,突出实际贡献导向。鼓励教师开展“从0到1”的重大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可破格参评,不受论文、项目等成果数量限制。更加注重成果实际贡献,突出社会效益和长远利益,引导教师加强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科研成果转化业绩的考核,改变工科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等以授权专利数量进行评价的方式,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机制,将专利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纳入评价内容;充分认可人文社科领域教师在智库建设等方面的贡献,将决策咨询报告采用情况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改革医学类专业教师以论文、著作、项目为主的评价方式,将高水平临床病案、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以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等纳入评价体系,充分尊重不同学科的特点和教师职业发展规律,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