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从本市各区2023年度储备人才人选中,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23年将在本市16个区的2023年度储备人才人选中,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1月4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1月4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4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五)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已被纳入本市各区2023年度储备人才人选范围,并由区委组织部推荐参加
(七)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其中,
1、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八)报考政法类、信息技术类、财经类、城市建设类、卫生健康类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九)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
(十)毕业院校需在选调高校名单范围内(详见附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2年11月4日0:00至11月6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shacs.gov.cn/Link/2023342dx.htm),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综合管理类、政法类、信息技术类、财经类、城市建设类、卫生健康类中的一个类别方向报考。
报考
2、资格审核。上海市委组织部按照选调生选拔标准要求,根据各区区委组织部推荐名单,对报考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获得笔试资格。
3、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11月10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于2022年12月7日10:00 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4、笔试。
笔试计划于2022年12月11日在上海进行。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5、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海市委组织部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名单。
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于2023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公布。
6、面试。选调生面试计划于2023年1月中旬在上海举行。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将于面试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
7、体检。选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按照
8、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
9、考察。考察工作由上海市委组织部牵头,由各区委组织部具体实施,成立选调生考察工作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奖惩等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
10、公示。拟选调人选计划于2023年2月下旬,通过人选所在学校网站进行分批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各区区委组织部与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办理
11、试用期。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2、基层培养锻炼。上海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选调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
13、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选调生个人成长档案,进行跟踪培养管理。市委组织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选调生跟踪培养需要,将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四、其他政策
未进入
五、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3年度
政策咨询电话:021-12333
考务咨询电话:021-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021-64333772
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选调生报名网站将在笔试、面试前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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