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一批本科学校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蚌埠医学院更名蚌埠医科大学事项予以公示(基本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安徽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月17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电话(传真):0551-62849086;
电子邮箱:wangxin@ahedu.gov.cn。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基本情况表
申请建校 名称 | 建校基础 | 申报事项 | 办学地点(法人登记地点) | 全日制 在校生 (人) | 基本办学条件 | ||||
校园面积(亩) | 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教学仪器设备值 (万元) | 图书 (万册) | 专任教师(人) | |||||
蚌埠医科大学 | 更名大学 | 蚌埠市 | 14930 | 1751.8 | 50.1 | 31870.1 | 135.8 | 1054 |
注:表中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蚌埠医学院拟更名蚌埠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