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名称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高职□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1年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和计划为(含保送和免试):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高中(中职)毕业生 (第1类) | 退役军人(第2类)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 (第3类) | |||
95 | 3 | 2 | |||
45 | 3 | 2 | |||
45 | 3 | 2 |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3号)关于高职扩招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可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 | ||||
十一、 | 具体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免试及保送录取条件 1、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三等奖(含)以上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我校保送资格。 2.取得初级(含)以上的考生,可免试职业技能 3.取得 4.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7日-8日登录我校网站(edu.shsipo.com),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9月18日官网公布资格名单。 二、作为录取依据的 三、统一文化
四、职业技能 五、取得初级及以上招生专业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可免试职业技能 六、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 七、未获得保送或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 2.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学生公寓A、B、C、E、G、H、I楼,每生4200元/年。学生公寓F楼,每生2500元/年,学生公寓M楼,每生5000元/年,均可供学生自愿选择。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我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鲁班企业奖学金、南方测绘奖学金、维启企业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全程接受学院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9005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招生处(办)官网: edu.shsipo.com 咨询电话:021-68023335、021-68023336(上午9时至下午3时)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报考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可于9月30日15:00点起登录http://zkz.shjgu.edu.cn 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准时参加考试。 二、2021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本章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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