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天津体育学院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我校现将综合考核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23年2月21日(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二、考核方式:远程面试(使用腾讯会议app平台)
三、考核对象:通过我校初次审核的考生
四、考核内容:面试评委将结合考生日常比赛、训练、学习等情况,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考核的考生仅为已通过学校初次审核的考生,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示为准。
2.考核前将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请考生积极参与并熟悉操作流程。
3.在模拟演练和考核面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接听电话,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而影响考核的,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请考生确保2月21日可以参加综合考核工作,并确保所处环境整洁明亮、网络畅通,硬件(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电量充足、功能良好。
5.其他相关具体安排,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23012606;022—230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