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初审及缴费
根据《苏州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初审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目前结果已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在志愿管理栏目内查询初审状态并根据要求办理以下手续:
1.篮球项目
审核结果为“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3月1日10:00至3月3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志愿管理-详情-交费”,缴纳测试费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田径、游泳、足球项目
审核结果为“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中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并缴纳相关费用。特别提醒:田径、游泳、足球项目考生无需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缴费。
3.凡报名系统中审核结果为“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审核备注内容,并于2月24日12:00前按要求将补充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补充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专项测试工作
1.篮球项目学校校考
报到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至10:00;
报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大门;报到时考生须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意外险保单复印件;
③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④参赛秩序册、成绩册、高中阶段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
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据凭证复印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若在来我校参加测试途中或在我校测试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考生自行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后续理赔事项。
测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14:00。
熟悉场地安排在报到后,由引导员引导进入校园熟悉场地。测试具体安排见报到时领取的考生指南。
2.田径、游泳、足球项目全国统考
田径、游泳、足球项目专项测试安排请考生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有关通知。
三、特别提醒
1.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其中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篮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赛事须为五人制,足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赛事须为十一人制。
2.田径项目:凡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半程马拉松),全国田径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全国田径项群赛(包括短跑、跨栏、跳跃、中长跑、投掷等项群赛)的运动员必须具有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且获得以上赛事的单项前六名。中学阶段以学校名义参赛的运动员不受此限。
3.游泳项目:须具有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凡参加过全国春季锦标赛、全国夏季锦标赛、全国冬季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的考生,须获得全国锦标赛或全国冠军赛单项前八名。中学阶段以学校名义参赛的运动员不受此限。
4.篮球项目:不招收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或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5.足球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①参加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总决赛、中国足球协会杯男子U系列、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全国高中生足球精英赛比赛,取得上述任意一个赛事前六名(含)的主力队员;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全国总营高中男子组最佳阵容的主力运动员;③近三年内两次获得省级比赛冠军主力队员。另外,不招收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
6.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20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高中毕业生限2019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需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7.考生的报考资格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若生源所在省份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8.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传真:0512-67507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