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校,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去本次自主招生笔试,但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录取;经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3月25日的笔试。
(1)普通高中阶段:
①普通高中阶段获得区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②普通高中阶段2次获得学校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
①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省(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②中等职业学校阶段2次获得区级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③中等职业学校阶段三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达到“2A+1B”及以上等级者。
④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对口者。
⑤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本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对口者。
⑥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导游证,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旅游管理专业者。
⑦中等职业学校阶段三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达到“3B”及以上等级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或智能控制技术或安全防范技术(集成技术与产品制造)或艺术类专业者。
⑧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且专业志愿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者。
⑨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在读美术类或计算机类专业,三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达到“3C”及以上等级,且专业志愿填报对口我校艺术类专业者。
⑩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美术水平考级7级及以上等级者,且专业志愿填报对口我校艺术类专业者。
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全国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赛优胜奖及以上,同时入选上海市集训队名单,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对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