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目测(20 分)
通过目测考生的五官、身材、形象、气质等,判断考生是否符合专业学习基本要求。
(二)演唱(55 分)
1.考试目的
通过对考生的音色和音准的了解,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演员的声音条件和基本音乐素质。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清唱自选歌曲、戏曲唱段或曲艺作品一首,风格不限,考试时间 2 分钟以内。
(三)台词(85 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朗诵,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和语言的规范程度,对作品思想内容的理解能力,对作品意境、情感的把握能力,对所塑造人物形象的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脱稿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等文学作品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 考试时间 2 分钟以内。
(四)形体(55 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肢体表现能力、模仿能力、形体的可塑性和灵活协调性。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表演自选舞蹈、戏曲身段、武术、体操等形体片段均可,考试时间 2 分钟以内。
(五)表演(85 分)
1.考试目的
表演考试是对考生基本素质的综合考查。除了对考生外部形象、气质进行考查外,更主要的是对考生的想象力、感受力、理解力、表现力以及激情、应变能力等内在素质的考查。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随机抽取试题,根据试题集体编演即兴小品,考试时间 5 分钟以内。
考查考生能否建立适当的环境和人物关系,明确各自的角色和任务,能进行良好的互动并能很快地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境。按照生活逻辑展开合理的艺术想象,准确、生动、富于创意地演绎主题。
二、表演科目试题示例
1.考试之前
2.虚惊一场
3.怎么又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