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规定,我校对报考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3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传真);联系邮箱:zsk@njupt.edu.cn。
纪委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5)85866836;监督邮箱:jbxx@njupt.edu.cn。
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需参加我校考核,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南邮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