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二次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将于3月18-19日举行。请参加考试的各位考生坚守“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知法、守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领取。应届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发放准考证,社会考生请到高考报名确认点领取准考证并了解考试安排信息。
(二)提前熟悉考点。建议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和周边环境。考试当天,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
(三)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注意个人防寒保暖,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须知
(一)带齐入场材料。考生携带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
(二)考试入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通过安检后进入考场。听力考试8:30分考生进入考场,8:45分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三)携带物品须知。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
(四)成绩查询。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和口语机试不发成绩通知单,考生于4月17日起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查询成绩。
三、个人防护
建议考生在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请考生自行准备和携带口罩。
四、诚信考试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请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