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2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学院组织面试,以下考生通过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1 |
23310116003750 |
王馨瑶 |
2 |
23310104000473 |
黄佳悦 |
面试通过考生将直接按照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无需参加笔试,待录取结果查询系统开通后可登录查询结果。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22日,凡对上述考生有异议者,请及时向学院监察处反映,电话:021-69977845。
招生办公室
202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