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的通知》(京教职成〔2018〕1 号)和《关于做好北京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专升本转段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9〕53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校2023年贯通培养试验项目专升本转段考试(以下简称“转段考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首都医科大学与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共同成立专门工作组完成考试录取工作。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身心健康;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合格;
5.当年按“贯通培养项目”录取且为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专科层次)的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确认
由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严格依据学生学籍信息进行转段学生的资格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具体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贯通培养项目专升本的转段报名工作。考试时间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四、转段考试办法
贯通培养项目专升本转段考试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学生平时科目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学生的能力突出项目。
(一)专业课考试
由我校根据贯通培养项目的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校本科专业培养要求,从学生高职阶段专业课程中选择2门科目进行考试(见下表)。试题命制、阅卷由首都医科大学负责,每门专业课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每门专业课考试时长90分钟。
考试时间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考试前一周内发放准考证。
专业课考试科目
高职阶段专业名称 | 对接本科专业名称 | 专业课考试科目1 | 专业课考试科目2 |
老年服务与管理(智慧养老与健康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老年人基础护理 | 健康管理 |
(二)平时科目考试
重点考察学生在高职阶段学习期间的平时成绩,依据学生在高职阶段前五个学期所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百分制成绩,满分100分,补考成绩按60分计算)。平时科目考试平均成绩由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向首都医科大学提供。
(三)能力突出项目
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技术技能等方面,由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负责制定能力突出项目评价标准,经两校共同商定后公布执行(见附件1),能力突出项目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超出按10分计算。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组织学生填报、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形成学生能力突出项目加分名单,提供给首都医科大学审查使用。
(四)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总成绩作为预录取的依据。
综合评价总成绩=2门专业课考试平均成绩(满分100分)×40%+平时科目考试平均成绩(满分100分)×60%+能力突出项目成绩(满分10分)。
五、录取
贯通培养项目专升本的转段录取工作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总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予以预录取,形成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在我校和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预录取名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预录取学生在取得高职毕业证书后方可正式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对录取新生按照招生录取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切实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开展“贯通培养转段”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秉公办事;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确保此项招生考试工作阳光、安全、公正、秩序进行。
附件1:2023年贯通培养项目专升本转段考核——能力突出项目评价标准
序号 | 类别 | 级别 | 奖项或荣誉 | 主办单位 | 分值 |
1 | 职业技能 | 国家级 | 全国职业技能竞赛 | 教育部 |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
行指委、教指委 |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1+X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 | 高级6分;中级4分;初级2分 | |||
市级 | 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 ||
行指委、教指委、协会 |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 ||||
2 | 创新创业大赛 | 国际级 | 国际创新创业类竞赛 | 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 国际金奖10分;国际银奖8分;国际铜奖6分 |
英国国家创新创业教育中心NCEE | |||||
国家级 | 全国创新创业类竞赛 |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 ||
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 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 ||||
人社局、工信部 | 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 ||||
行指委、协会 |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
市级 | 北京市创新创业类竞赛 | 北京市教委、教工委、团市委、科协、人社局、工信部 |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
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 ||||
协会 |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 ||||
3 | 学科竞赛 | 国家级 | 全国学科类竞赛 | 教育部、全国大学生竞赛组委会 | 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
教指委、协会、出版社 |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
市级 | 北京市学科类竞赛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
教指委、协会、出版社 |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 ||||
4 | 体育类竞赛 | 国家级 | 全国体育类竞赛 | 教育部 | 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体育总局 |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
市级 | 北京市体育类竞赛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市委教工委 | 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
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北京体育局、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 |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 ||||
5 | 文艺类竞赛 | 国家级 | 国家级文艺类竞赛 | 教育部、团中央 | 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
全国艺术相关协会 | 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
市级 | 北京市文艺类竞赛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市委教工委、团市委 | 金奖(一等奖)5分;银奖(二等奖)4分;铜奖(三等奖)2分 | ||
北京市艺术相关协会 | 金奖(一等奖)3分;银奖(二等奖)2分;铜奖(三等奖)1分 | ||||
6 | 国防教育类 | 国家级 | 国家级国防教育类竞赛 | 教育部 | 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
市级 | 市级国防教育类竞赛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
7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国家级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 |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社局、工信部 | 8分 |
市级 | 市级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 | 北京市教委、教工委、团市委 | 5分 | ||
校级 | 各类校级奖学金 | 学生处、团委 | 3分 | ||
各类校级荣誉 | 学生处、团委 | 2分 | |||
8 | 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竞赛 | 国家级 |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 共青团中央 | 3分 |
市级 | 北京市教委、团市委等 | 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