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答: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全面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优化完善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国家首次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发布的规范性、指导性意见,从体制机制上对艺考招生工作进行系统性改革和完善。2022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和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进一步完善省级统考考试科目、分值和内容,改进考试评分方式,优化考务流程,提高省级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根据《指导意见》和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和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多方调研、充分论证,制订出台了《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我省艺考招生改革工作。
2.本次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3.本次艺考招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进一步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优化
4.我省艺考招生改革从哪一年开始实施?
答:我省艺考招生改革从2024年开始实施。自2024年起,我省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各省级统考类别的考试科目与分值、考试形式与内容、考务组织与实施等进行优化调整,提高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
5.艺考招生改革后,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将如何调整?
答: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自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将由原来的八个统考模块调整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戏曲类专业未作省级统考要求,具体考试形式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
6.艺考招生改革后,我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试评价方式是什么?如何组织考试?
答: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进一步规范省级统考和校考组织实施。省级统考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自行组织。
7.艺考招生改革后,哪些专业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
答: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自2024年起,
8.本次艺考招生改革,对规范高校校考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严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专业范围。二是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至8倍。三是自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四是校考院校应在招生章程(简章)或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
9.艺考招生改革后,对于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和艺术类考生“重专业轻文化”的倾向。提高文化课考试成绩要求,自2024年起,按照物理类、历史类分别划定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其中,
艺考招生改革后,将
鼓励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有关要求应在高校招生章程、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10.艺考招生改革后,艺术类统考批次文化课考试成绩占综合分比例,以及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何调整?
答:按照教育部《指导意见》关于高考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参考多数省份做法,将
按照教育部规定,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
综合分1=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
综合分2=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适用于
11. 艺考招生改革后,艺术专业能力合格要求如何调整?
答: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公布省级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报名人数、专业考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通过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同时也作为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批次的最低专业合格要求。
为确保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生源专业素养,在高考成绩公布时,省招委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分布,以及当年招生计划等因素,分类别划定省级统考本科批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与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同期发布。不再划定省级统考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
12.艺考招生改革后,省级统考科类的考试科目和分值如何设置?
答: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
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总分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
表(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
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总分300分,包括书法临摹1(75分)、书法临摹2(75分)、书法创作1(75分)、书法创作2(75分)。
13.如何加强省级统考工作管理?
答:各地各校要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
14.如何加强对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
答: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
文章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