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工作文件和学校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经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书面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最终有1763名考生通过书面评审,获得学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其中符合专项条件考生95名,普通考生1668名(学考折算成绩最低140分)。
考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书面评审结果,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请在4月10日16:00前按缴费须知缴纳报考费(14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近期,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三位一体报名系统发布的综合素质测试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