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商丘工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现予以公示。
一、商丘工学院办学地址由“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商丘市阳光路188号”变更为“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商丘市阳光路188号、商丘市虞城县至诚八路16号”。
二、广州工商学院办学地址由“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海布光明路5号”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5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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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教育部 关于商丘工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