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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 417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本校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招收2023年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同时申请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2.考生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详见下表(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计划及说明如下:

专业

学科

门类

本科专业类

招生

计划数

说明

通信工程

工学

电子信息类

15

除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专业以及信息工程、电信工程及管理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可以报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计算机类

25

除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专业以及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可以报考。

网络空间安全

工学

计算机类

1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30

除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邮政管理、经济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可以报考。

法学

法学

法学类

20

除法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可以报考。

注: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及考生考核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

二、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信息

符合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0:00-2023年5月19日17:00。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各项相关信息,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在填报专业志愿信息时,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且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变更专业志愿。

信息填写完毕并提交后,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北京邮电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申请表”,本人确认信息并签字。

考生必须确保提交的扫描版报名申请表内容与报名系统中最终填报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所填报信息均无效,视为个人放弃报名,我校不予审核。

2.上传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3年5月19日17:00前通过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

(2)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阶段科技创新及学科获奖证书扫描件、学校及社会活动经历扫描件、成绩单和GPA证明扫描件(须有个人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以及本科平均学分绩点等信息,并加盖北京邮电大学教务部门公章)。

考生所提交的以上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我校不予审核。

3.上述步骤完成后,请点击“确认提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对于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视为个人放弃报名,我校不予审核。

三、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并组建相关专业专家组进行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我校将根据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过程中,由专家组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学生原本科专业的学习成绩以及是否具备所申请专业的知识基础等情况,并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我校将根据专家评分情况、各专业报名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各专业初审合格人数控制在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以内。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后续的选拔程序。

考生可于2023年6月2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初审合格的考生公示名单,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考核及录取

我校将在6月中旬组织各专业专家组进行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具体各专业的考核时间及安排将于2023年6月2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我校将按照各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审评分×40%+面试评分×60%)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认定入选名单。各专业优先认定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各专业认定的入选考生名单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讨论确定,并将于6月底前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予以录取。同时,我校还将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平台”对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四、入学报到

1.被我校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新生须按照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7月发放)及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新生入学须知相关要求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请假(与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向招生办公室提供本人请假条并附相关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方式),经招生办公室和学院均同意后方可),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电话:010-62281998。

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和测试辅导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北京邮电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报名、考核、入选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有效。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严肃处理。

4.学费标准:

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三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5500元/年;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学两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

5.我校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教学安排与同专业普通学生安排在同一校区,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6.我校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授予北京邮电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7.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8.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系统(5月5日10:00开通,请在报名时间内点击进入)

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

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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