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核的京外户籍考生且参加北京市202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考要求
报考考生须在学院官网报名(zs.5aaa.edu.cn),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与报名确认信息相关的材料以邮件的方式传予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便报名信息核实。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4-16日
2.网上报名网址:zs.5aaa.edu.cn
3.报名确认材料提交时间:4月14-16日
4.报名确认材料接收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扫描件;
2.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学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3.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中职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评定正反面,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
5.户口簿首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扫描件;
6.免试学生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学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附相关免试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扫描电子版,[email protected],以便确认审查,审核通过以后将第一时间告知考生。
二、考试办法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免初试或复试、免试入学。
三、免初试或免复试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初级的考生;
2.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均三科合格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三星级志愿者”的考生;
4.美术类专业统测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的考生。
四、免试入学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均可):1.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
2.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
3.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
4.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5.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七科合格(含语数外)的考生;
6.高中阶段获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四星级志愿者”(含)以上的考生;
7.退役士兵考生。
免试入学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300分,计入综合成绩。
五、成绩评定办法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重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最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2.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
3.免初试或免复试考生初试或复试成绩计满分。
六、录取原则及流程
1.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2.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农村户口考生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20分给予照顾 。
4.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
5.录取名单确定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我院官网公示。
6.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美术统考高职(专科)合格。
7.艺体特长生:凡具有乐器演奏(二胡、古筝、扬琴、琵琶、中阮、笛子、钢琴、大提琴、低音贝斯、打击乐等)、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等)、声乐演唱和戏剧表演、体育运动(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散打、跆拳道等)、播音主持的艺体特长生,经艺体特长生测试,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最高不超过20分进行加分。
8.我院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9.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10.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七、校址、网址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办学监督:
传真:
邮编:102206
网址:zs.5aaa.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八、征集志愿专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