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各校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地统筹招生改革、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严格规范、安全平稳和公平公正。
一、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有序
(一)落实考试安全责任
各级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提前谋划研究,层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有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
(二)严格安全
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细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严格执行评卷工作制度,加强评卷
(三)强化考风考纪管理
各地要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全面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强化考点入口和考场入口的安全检查,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探索使用智能安检门等技术设备和手段,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无线电信号屏蔽(含5G)应覆盖考生在考试期间可能出入的场所和区域,包括考场、通道、卫生间等。加强考场、视频“双监考”和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四)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各地各校要加强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和属地有关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的要求,因时因势动态完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力创造安全卫生健康的考试环境。开展全流程“拉网式”风险排查,建立对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的监测、研判、预警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人员职责、任务列表、物资清单和工作程序,组织考务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各级招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高考期间实行联合值班、集中办公,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五)加强招考队伍建设
各地各校要根据新形势下考试招生工作需要,配足配强招考工作专职人员队伍,提高招考机构(部门)整体素质和管理效能。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加强岗前全覆盖招考业务
二、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一)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调联动,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引导,促进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有效衔接,确保学生专业学习基础要求与国家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进一步加强新高考招生政策解读
(二)探索完善多元录取模式
积极探索建立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新机制,稳步扩大“
(三)深入实施农村专项计划
以专项计划为抓手,建立健全农村学生“上好大学”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生态良性循环,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加强考生户籍、学籍等资格信息审核,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省教育考试院。
三、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一)完善招生信息公开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和多级公示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
(二)严格招生录取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高校大类招生行为,精心制定培养分流方案,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严厉打击“高考移民”,维护招生秩序。严格特殊类型招生报名条件、材料审查、学校考核、监督制约和造假惩处,严厉打击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行为。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学范围。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
(三)加强涉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
(四)加大招生违规处理力度
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
四、着力优化招考宣传咨询服务
(一)全力优化考生服务
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加强治安、交通、气象、卫生防疫、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为残疾考生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积极开展网络咨询活动,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细
(二)严格规范招生宣传
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教育政绩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考上线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文章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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