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和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4-1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66618590,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0510-85913557。
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次登录成绩查询系统自行打印《江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附件:江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按姓名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