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高考实行模式:




2023年广东高考志愿填报设置:
2021年夏季高考分为提前、本科、专科(高职)三个批次。
(1)提前批次。
①提前批次分为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两个部分。本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开始前进行,专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普通专科院校录取开始前进行。
本科提前部分包括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含需政审、面试、体检的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飞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艺术专业,经批准的非军检本科院校的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本科层次的
专科提前部分包括专科提前院校和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
②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设置:空军招飞院校设1个志愿;军检院校(含需政审、面试、体检的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飞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艺术专业的“统考+校考”设1个志愿、校考设1个志愿;经批准的非军检本科院校的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设20个平行志愿;本科层次
专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设置:专科提前院校设5个平行志愿;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
(2)本科批次。
①本科批次包括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
②志愿设置: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
(3)专科(高职)批次。
①专科(高职)批次包括普通类专科院校和艺体类专科院校。
②志愿设置:普通类专科院校设45个平行志愿;艺体类专科院校统考设20个平行志愿;艺术类专科院校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
以上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均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每个院校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文化课总成绩加照顾加分,并按规则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第 1 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2 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3 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5 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6 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7 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2023广东高考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可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 1:1.05。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 1:1 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 1:1 比例投档(下同)。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均实行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 1:1 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投档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投档分数线。
2023广东高考志愿模拟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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