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吴忠市发改委 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吴发改发〔2022〕14号)规定,结合学院办学条件、办学能力及办学成本等因素,经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学院高职学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从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高职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上浮9.52%,即每生每学年4600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25号)第五条第十二款及第十四条规定,即“对在全区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院校)生源为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以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年4200元。”“部分学校的部分专业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可以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规定,凡符合学费减免政策的高职学生个人每年需缴费差额学费400元。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