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颖的构图是作品取得高分的第一要素
构图是画画的第一步,构图是体现考生艺术天资的重要因素,面对同样的物体,每个考生都应该有自己的一些不同于他人的看法和感受。
要知道,那些构图千篇一律,没有变化,不新颖的构图是很难打动评卷老师的心的,我们通常所讲的“构图完整”、“构图饱满”这是对构图的基本要求,也是考场上大多数考生通 常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虽然比较稳妥,不会有大的构图失误,但也因为构图太平常,在考卷中见得太多,很难在构图上获得高分。
只有在构图饱满,完整的基础 上,加上一些新颖独特的不同于其他考生的构图的作品,才有可能获取更为理想的分数。
因此平时在练习构图时,一定要多看名作,多积累多思考,多大胆地进行练 习,方能在考试中运用自如。
构图中的形式因素——明暗
明暗这一形式因素,在各种绘画中,都以不同程度、不同方式被广泛运用。
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画面明暗对比处理的几种形式
暗的背景衬托明亮的主体——各种形式对突出主体物很有效果,是常被采用的一种形式,在许多古典的静物与人物肖像画中尤为普遍。如17世纪荷兰画家伦勃朗的人物肖像画,差不多都采用这种对比形式。以深暗的背景把明亮的人物衬托出来,效果单纯、集中、强烈。
明亮的背景(或环境)衬托较暗的主体——19世纪俄国巡回画派画家列宾的许多肖像画,较多采用这一明暗形式。明亮的背景,使画面爽朗,主体物也非常突出。
中间色调衬托明暗对比鲜明的主体物——根据人们对日常生活观察的经验,近处的物体,总是觉得形象具体突出,色彩鲜明,黑白调子对比强烈。远处的景物在与近处景物对比之下,总是显得形体模糊,黑白对比减弱。因此,在绘画中,运用这一明暗对比形式很普遍,具有真实感,也较容易表现出空间效果,使人有身临其境的感受。
构图的明暗形式处理,必须服从表达主题的情景需要。同时也要运用明暗对比手段,显示出构图的主体部分和陪衬部分的正确关系。在一幅画中,也可以同时运用多种明暗对比因素的构图形式,去处理复杂的题材,表现重大的主题。
画面中各种色调面积变化,可以是大而少,即只有一大块暗色调或明色调;也可以是小而多,即许多小块暗色调或明色调;色调形状的方圆曲直,界限分明与模糊,都可以表示不同的感情和产生不同的表现效果:色调面积大,相互间对比明显,界限清楚,这可以产生富有生气、活跃、动人的效果。
大块的暗色调与小块的明色调配置,具有庄严、悲壮、深沉、神秘等效果。大面积的明亮色调与少量暗色调配置,具有舒畅、轻快、爽朗等效果。 淡色调具有优美、纯真的情调;柔和的色调具有含蓄、抒情、优美、安详等表现效果。
色调的统一是作品取得高分的基本保障
一幅作品一定要有一个主色调,这个主色调统帅着整个画面的色彩,其余色彩均要依附于主色调,这就是我们经常讲的“色调统一”。
花花绿绿,显得“花”、“乱”,画面各自为阵,显不出主次,一幅作品的色调把握,其衬布的色彩起着很大的作用,因为它在画面中所占的面积多,起 着全局的作用,因而衬布的表现成败很关键。在此基础上注意处理好物体固有色与环境色的关系,在丰富的前提下求统一,在统一中求变化,相互衬托,使整个画面 的色彩能和谐共处。
精彩的塑造是作品取得高分的重要因素
有了好的构图,生动的造型,统一的色调,响亮的画面以后,还需要精彩的塑造,一幅作品光有漂亮的外形和漂亮的色彩是不够的,还得用色彩将其塑造 成有体积,有虚实,有空间,在塑造时要用笔果断,不拖泥带水。
原则上应当是主要的物体、前面的物体要进行精彩的塑造,次要的物体、后面的物体要进行概括的塑造,使画面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塑造时一定要表现出物体的结构和细节,该有结构的地方一定要有结构,该有细节的地方一定要有细节,这样才能看出考生对要 表现的对象是否理解透彻和整体的把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