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本科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我校决定2023年继续招收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门类 |
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1 |
教育学 |
040101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12人 |
2 |
汉语言文学 |
050101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12人 |
3 |
英语 |
050201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8人 |
4 |
考古学 |
060103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8人 |
5 |
地理信息科学 |
070504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7人 |
6 |
心理学 |
071101 |
理学 |
心理学类 |
14人 |
7 |
统计学 |
071201 |
理学 |
统计学类 |
12人 |
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工学 |
计算机类 |
8人 |
9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120403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12人 |
10 |
旅游管理 |
120901K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7人 |
备注:录取时根据各专业的报考人数和生源质量,适量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含高考录取时为定向培养学生和乡村教师的师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体检实施细则》(见附件)相关要求。
3.每个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报考,专业志愿不进行调剂。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为准(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申请人须在2023年5月30日(含)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报考专业所在院系的电子邮箱(见首都师范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电子邮件标题为“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人***(姓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见附件,发送word版本电子版、以及打印后学生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的PDF扫描件)
2.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发送Excel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JPG或者PDF格式)。
4.本科电子成绩单(须有我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JPG或者PDF格式)。
5.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手机号,JPG格式)。
6.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a.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征文比赛、创新创业类比赛)等;b.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c.社会活动:如志愿者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公益活动等。请附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5项材料必须齐全且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否则报名无效。申请者无论是否被录取,申请材料均不予以退回。
四、审核录取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考生的学习成绩、综合情况等进行审核评定,确定录取标准。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由本科期间成绩单学分绩点(占70%)和专家综合评价(占30%)组成。同时我校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之间不调剂。
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审议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籍及教学组织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参照普通本科生管理,见《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首都师大校发〔2017〕85号)。
3.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选课。培养过程管理参照普通本科生的管理办法。
4.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课程安排由院系负责,可随普通本科生及辅修专业教学安排进行或者单独组班授课。
六、学历、学位证书
1.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国家和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2.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就业政策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八、学费标准和住宿安排
1.学费标准:英语专业每人每学年为60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为5000元。
2.住宿安排:我校不提供住宿,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自行解决住宿。
九、其他
1.录取到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应按照《首都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入学体检要求者以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解释为准。
十、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bkzs.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995
2.首都师范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教育学 |
教育学院 |
胡 玮 |
68902414 |
6649@cnu.edu.cn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黄翠华 |
68901941 |
cnuwxyjxb@163.com |
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果 昊 |
68901942 |
6971@cnu.edu.cn |
考古学 |
历史学院 |
王 涛 |
68903187 |
wangtao@cnu.edu.cn |
地理信息科学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李亚凯 |
68907050 |
6585@cnu.edu.cn |
心理学 |
心理学院 |
胡 夏 |
68907416 |
haochonghu@163.com |
统计学 |
数学科学学院 |
郑苗苗 |
68902354 |
6665@cnu.edu.cn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信息工程学院 |
喻沩舸 |
68902770 |
yuweige888@126.com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管理学院 |
李毅坤 |
68901329 |
liykcnu@163.com |
旅游管理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李亚凯 |
68907050 |
6585@cnu.edu.cn |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