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受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委托,现将今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凡志愿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符合《2023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考生报名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与十四世达赖集团划清界限,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志愿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有关条件;
4.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或政治表现不好的;有过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
2.曾参加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或者近五年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有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5.道德败坏,品质恶劣,在校期间有不良违纪违法行为的;
6.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分裂活动或与十四世达赖及其集团有关联,没有划清界限的;
7.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且没有划清界限的;
8.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的。
(三)身体条件
1.凡志愿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形匀称;
(2)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
(3)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60米以上;
(4)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身体状况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及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6)色盲色弱;
(7)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8)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曾患有心肌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的;
(9)先天性心脏病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反流血量少者;
(10)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的;
(11)面部有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文身、驼背;
(12)有传染病的。
3.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全区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由司法厅政治部会同各市(地)司法局(处)和教育局组织开展。拉萨市的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工作由司法厅政治部会同拉萨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六市(地)的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工作由各市(地)司法局(处)会同市(地)教育局组织实施。
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和西格办的考生面试、体能测试、政治考察工作,由司法厅政治部会同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西格办教育科和公安厅政治部联合在高考前组织开展;成都考区的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由司法厅政治部会同公安厅政治部在高考后开展。
政治考察应当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进行,考生须在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官网
(http://sft.xizang.gov.cn/xxgk/zfxxgknb/202305/t20230518_356091.html)扫描二维码下载《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3年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2)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并在参加面试时上交,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31日止。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地)司法局(处)、教育局确定;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格办、成都考区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格桑警官
联系电话:0891—62850656502515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地)司法局(处)、各市(地)教育局、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中学要高度重视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各司其职,严格按程序实施,按条件把关,深入细致地抓好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工作,严禁将动机不纯、政治不可靠、思想消极落后、品德败坏的考生列为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生源对象。如因程序不规范或把关不严格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追究考察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学校张贴《关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收我区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体能测试的通知》,向招生对象公开条件及时间、地点,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三)各市(地)司法局(处)、各市(地)教育局要在本市(地)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2023年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考生汇总表》(见附件4,必须为excel表格)要求,认真填写结果,要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不得误报、漏报。汇总表纸质版由经办人、政治部(政工科)主任、司法局(处)主要负责同志亲笔签字,加盖司法局(处)、纪检监察部门、当地教育部门公章后,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政治考察表》(原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3年在西藏自治区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登记表》(附件3,原件)及医院体检证明(复印件)于6月5日前报司法厅政治部人事处,同时报电子版(电子邮箱:xzsftrsc@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司法厅政治部汇总后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严肃工作纪律。近年来,个别地区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造成本地区考生信息误报、材料不齐全、程序不规范,影响了全区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工作的有序开展。2023年,各市(地)司法局(处)、各市(地)教育局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利用招生谋取私利,对参与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工作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做到“考生满意、社会各界满意、招录院校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