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是教育部于2015年批准设立的本科类高等艺术学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专业建设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
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中国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
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
自治区级品牌专业: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表演、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
师资队伍
学校目前有教职工887人,其中专任教师451人,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位328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86人;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50余人。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并遴选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自治区文学艺术突出贡献奖 3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培养人选9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带头人4人,自治区“草原英才”滚动支持个人项目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4人、二层次人选5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教学名师3人、教坛新秀6人。
2023年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2023年学校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共计25个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考试院(高招办)公布为准。
2.成绩使用及录取规则:我校承认高考加分,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平行分录取原则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总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或者朝鲜语文)、外语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者朝鲜语文)、外语、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或者朝鲜语文)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4.预科班
预科班除汉族外其他民族均可报考,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2023年各专业录取成绩使用
(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1.美术设计类的部分专业(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声乐、器乐类各专业方向,(不包含本章程下述15条、16条所列专业)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长调)、音乐表演(呼麦)、音乐表演(马头琴含潮尔琴、大马头琴)、音乐学(音乐理论)、音乐学(蒙古三弦、火不思、托布秀尔),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音乐学(声乐教育)、音乐学(钢琴教育)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联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书法学专业使用联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使用联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联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联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直接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13.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外语单科成绩85分(含)以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考生
1.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单科成绩要求均与内蒙古自治区相同。
2.美术设计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区统考成绩录取。
3.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原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各专业录取原则相同。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校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22年在陕西省的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生源省份 | 专业名称 | 授课 | 文化课 | 文化课 | 文化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陕西省 | 音乐表演(声乐) | 汉授 | 348.00 | 348.00 | 348.00 | 266.01 | 266.01 |
陕西省 | 广播电视编导 | 汉授 | 423.00 | 423.00 | 423.00 | 239.01 | 239.01 |
陕西省 | 环境设计 | 汉授 | 402.00 | 315.00 | 359.80 | 225.00 | 223.00 |
陕西省 | 公共艺术 | 汉授 | 374.00 | 327.00 | 349.67 | 224.00 | 221.00 |
陕西省 | 雕塑 | 汉授 | 395.00 | 302.00 | 351.25 | 222.00 | 219.00 |
陕西省 | 文化产业管理 | 汉授 | 459.00 | 457.00 | 457.90 | 一 | 一 |
陕西省 | 戏剧影视文学 | 汉授 | 458.00 | 457.00 | 457.60 | 一 |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