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是由吉林省鹊源国际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举办,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吉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吉林省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和双阳校区,占地面积5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有12个基层学院,47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2009年起,先后与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专家办学,教授治校,形成了一支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主体的专任教师队伍。现有教师733人,其中专任教师691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154人,副高级职称的213人;博士119人,硕士442人;在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比例达53%,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达81%。在教师队伍中,有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一级编导、国家一级演员、吉林省教学名师、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突贡中青年人才、吉林省新世纪人才、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等。有3人荣获“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称号,1人荣获“吉林省高校新世纪科学技术(人文社科)优秀人才”称号;全校有27名博士生导师,有31名教师被聘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一批外籍教师常年在校任教。
专业建设
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城市管理
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英语
吉林省级特色专业:日语、城市管理、汉语言文学
吉林省级品牌专业:汉语言文学 、英语
吉林省级教学改革建设试点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
202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根据录取原则在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综合改革省份依次看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选考科目的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吉林省:美术类、舞蹈类、音乐类承认吉林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按吉林省投档综合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吉林艺术学院联考成绩,进档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影视表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收我校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表演(影视表演)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山东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表演(影视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承认山东省统考成绩,按山东省投档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辽宁省:承认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辽宁省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影视表演)、舞蹈学专业,按辽宁省专业课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原则,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调剂,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河北省:承认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学专业、舞蹈学专业按河北省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河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河北省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美术类、编导类、音乐类承认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时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名录取。表演(影视表演)、舞蹈学承认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按联考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收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
浙江省:承认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浙江省确定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黑龙江省:承认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学类(舞蹈编导)、音乐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黑龙江省统考成绩,按黑龙江省艺术类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黑龙江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成绩,按黑龙江省艺术类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东省:承认广东省美术类、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成绩,按广东省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广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美术类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承认江苏省统考成绩,按江苏省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招收我校该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南省:承认河南省美术类、编导制作类类专业统考成绩,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总分X60%+专业课成绩总分X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山西省:承认山西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级联考成绩,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承认广西壮族自治区航空服务类统考成绩,按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西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承认江西省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江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江西省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川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四川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成绩,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贵州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贵州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贵州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陕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22年吉林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专业 | 录取原则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文) | 按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分)×0.6+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 | 535 | 498.4 | 508.6 |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理) | 515.8 | 504.2 | 510.7 | |
环境设计(艺术文) | 537.2 | 490.4 | 500.6 | |
环境设计(艺术理) | 511 | 501.4 | 505 | |
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文) | 525 | 490.2 | 498.7 | |
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理) | 504 | 502.2 | 503.3 | |
美术学(艺术文) | 536.8 | 501.4 | 512.8 | |
音乐学(艺术文) | 音乐学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0.5+音乐学省统考成绩) | 454.5 | 413 | 427.7 |
音乐学(艺术理) | 398 | 377 | 389.3 | |
舞蹈学(艺术文) | 舞蹈学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0.4+舞蹈学省统考成绩) | 412.2 | 384.8 | 397.2 |
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 | 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166 | 147 | 158.7 |
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理) | 155 | 154 | 154.5 | |
表演(影视表演)(艺术文) | 178.4 | 172.4 | 175.1 | |
表演(影视表演)(艺术理) | 177.8 | 173.4 | 174.9 |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艺术文) | 281.4 | 224.7 | 252.3 |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艺术理) | 275.4 | 232 | 245.5 | |
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文) | 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395 | 334.8 | 364.19 |
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理) | 376.4 | 322.1 | 339 | |
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 | 327.7 | 245.5 | 288.1 | |
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理) | 311.1 | 237 | 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