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1949年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科建设
现有97个本科专业,工程学、化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1个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1个湖南省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国防特色学科。拥有2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特色专业,2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2600人,拥有国家“863计划”主题专家1人,“万人计划”人选3人,“长江学者”3人,“四个一批”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专家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等。
优质资源
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计划”校外实践教育基地、87个省级实践教学平台,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10门省级一流课程,74门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
2023年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105%以内。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区、市)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2.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投档成绩优先,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所在省市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