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招生计划不超过25名,招生专业为
二、专业简介
三、报名条件
1.考生本科毕业专业不属于
附件:教育部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2.本科期间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6月8日-6月17日登录“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学校对考生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项。初审结果于6月21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考核
3.录取办法。学校以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总绩点对应的百分制成绩(以下简称“绩点”)、考核
六、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管理监督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实施,择优录取,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邮编:200083
电话:021-67701095、67701031(教务处)、021-67701355(
邮箱:jiaowuchu@shisu.edu.cn(教务处)、ses@shisu.edu.cn(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外招生
九、本简章由
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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