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艺术校考院校公示的基础上,现将2023年在河北省招生的各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311-66007060
举报邮箱:pzc@hebeea.edu.cn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部
邮编:050091
提醒考生注意:
一、公示名单均由各艺术校考院校报送,如对考生信息、合格的专业及成绩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院校咨询。
二、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对于只招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或只招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的专业,我省根据院校的要求在《招生计划》中予以公布。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中的有关提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填报(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要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