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专业成绩:认定省级相应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5%且不低于艺术类相应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
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