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编制形式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2023年我校招生计划分为广西(区内)计划、外省(区外)计划和全国计划,其中外省计划和全国计划均为不分省计划。
我校2023年各专业类别在广西(区内)、外省(区外)和全国(不含港澳台)计划编制形式如下表:
说明:外省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我校《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二本招生专业分省计划一览表》。
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专业计划编制、学费情况
港澳台招生计划数:面向港澳台校考合格生源招收艺术类专业5人,其中:文史4人,理工1人。
三、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专业计划编制、学费情况
三、收费说明
1.我校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表中给出的学费标准为预收费,最终学费按实际所修学分收取。
2.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中外合作办学简介。由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3.住宿费标准:南湖校区:按1250元/生·学年预收(最终按实际入住标准多还少补);相思湖校区:1350元/生·学年。
4.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主管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四、其他说明
1.我校招生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专业。
2.部分专业1+3培养模式:一年级按专业培养,二年级开始按方向侧重分流培养(即学生一年级结束后,根据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填报的志愿等综合考虑进行分流,分流方案于入学后公布);部分专业2+2培养模式:一、二年级按专业培养,三年级开始按方向侧重分流培养(即学生一、二年级结束后,根据第一、二学年学习成绩、填报的志愿等综合考虑进行分流,具体分流方案于入学后公布)。
3.各专业录取规则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