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一)网上填报志愿
我省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6月26日-6月29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
第二次:7月1日-7月4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
第三次:7月6日-7月8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类、
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按照相关填报说明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每批次所设院校志愿投档结束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公开征集志愿。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网上公开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网上公开征集志愿,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原报志愿无效。
艺术类(分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录取时间:7月5日-8日。
B段: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以及经省招委会批准的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8日-9日。
2.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院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B段:除艺术类本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或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19日-23日,其中7月22日-23日征集志愿录取。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4日-7日,其中8月4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6日-7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除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8日-9日,其中8月9日征集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