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2023非校考专业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如下 :
中央戏剧学院非校考专业(招考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招考方向)、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招考方向)、戏剧教育(师范)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演出制作、剧院管理、影视制片招考方向),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1条 中央戏剧学院根据非校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及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各方向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中央戏剧学院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2条 中央戏剧学院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
第3条 非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低于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低于相应批次线。
第4条 非校考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5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根据录取排序原则(第二十条),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第6条 录取排序原则:录取时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不含任何高考加分。非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相同选考科目总分。
第7条 中央戏剧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8条 学生入学三个月内,中央戏剧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及专业测试复核。复核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