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现将学科特长类入选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6月22日-7月1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疑问或异议请与我办联系,邮箱:bkzs@nju.edu.cn,联系人:赵老师。
高考成绩公布后,学科兴趣类考生须于6月26日12:00之前在报名平台确认考试栏中确认是否参加南大测试。我校依据确认测试考生的高考成绩,按照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数的4倍确定校考名单(同分考生按照投档同分位次排序)并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测试的,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