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经学校初审、面试考核,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以下考生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合格资格,具体合格名单附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查询成绩。其中历史类面试合格标准为173.66分(满分200分),物理类为166.33(满分200分)。
考试资格认定名单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5-8372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