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教育部有关要求,经学校申报、形式审查、省高评委专家组进校考察等程序,陕西省教育厅将设立陕西警察学院列入2023年度第一批拟申报设置本科学校名单,现将该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7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陕西省教育厅反映。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7月3日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截止日期以邮戳或发送日期为准)。
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联系电话:029-88668670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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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2023年度第一批拟申报设置本科学校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