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2021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联合实施“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并印发《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旨在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的人才培养优势,引导高水平艺术院校加大对西藏、新疆两地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助力当地文化建设。
项目内容包括支持共建院校“十四五”期间在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范围内,2022年至2024年连续3年每年面向西藏、新疆安排一定数量的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招生指标,学生通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项目招生专业为西藏、新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需要或急需紧缺专业。项目由共建院校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参与,在招生专业和数量等方面充分尊重学校培养意愿和培养条件,在招生、考试、录取、培养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地方相关政策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项目框架下录取的学生毕业后应自愿返回报考地区开展文化艺术领域相关的创业就业。
学校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的通知》《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精神,面向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省份 | 招生专业 | 科类 | 批次 | 计划数 |
西藏 | 文化产业管理 | 文史类 | 本科第二批次 | 2人 |
新疆 | 文化产业管理 | 文史类 | 本科第二批次 | 2人 |
三、考试内容
考生须按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中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框架下录取的学生毕业后应自愿返回报考地区开展文化艺术领域相关的创业就业。
六、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传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30。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gx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