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现对本年度参加军队院校招生体检合格考生名单(699人)及体检结论进行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保护考生隐私,体检不合格考生结论不作公布,考生可向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0851-85723019)、省军区战备建设局(0851-85780142、0851-85780143)咨询不合格原因,并于7月7日17时前提出复查申请,于7月8日8时前赴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门诊部三楼参加复查。其中,视力、身高、体重、血压、心率、心理、精神检测不予复查;血检、尿检、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X线检查可申请复查。
另:因口腔佩戴矫正器原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如在9月1日前可完成矫正取下矫正器的,可持就诊医院开具的证明于7月8日10时前赴九二五医院伤病员管理科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