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宁夏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院校投档录取后,出现院校计划缺额,须进行征集志愿。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填报条件
凡今年高考总分达到文科488分、理科397分(均包括政策加分),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宁夏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6﹞19号)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已经审核具有国家专项计划资格,且目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填报方法
本次征集志愿填报的时间为:7月13日18:00至7月14日10:0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s://baoming.nxjyks.cn或https://www.nxjyks.cn),填报征集志愿。超过截止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没有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填报志愿,不再补报,责任自负。
三、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
本次征集志愿文史类有1所院校,4个计划,理工类有2所院校,10个计划(详见附件)。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2023年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及有关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四、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名称等。
(二)要认真阅读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自身条件,规避有身高、视力、单科成绩等限制要求的专业。
(三)填报志愿后,可重新登录,查看所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信息,确认志愿保存成功。同时严格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严防志愿填报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