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坐落于河北省东部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十大学科门类的地方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师范院校,为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学校办学成绩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感兴趣的同学可以下手了解啦~
学校前身
学校始建于1958年。1962年更名为沧州师范学校,1970年并入泊头师范学校,1976年复建沧州师范学校,1984年升建为沧州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与沧州地区教育学院合并,2001年与沧州师范学校、沧州市教师进修学校、沧州农机工程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沧州师范专科学校。2010年3月升建为沧州师范学院。
办学规模
学校规划用地1028亩,现已完成713亩的规划建设,建筑面积36.82万平方米。有各类实验(实训)室248个,校外实习基地180个。固定资产4.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973.49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32万余册,纸质期刊1200余种,可查阅的电子图书300万余册,有19个数字资源数据库。校园网全面覆盖教学和办公区。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011名,其中专任教师77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34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663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北省教学名师等一批优秀教师。外聘教师116人,并聘请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17个二级教学单位,本科专业52个,其中师范类专业13个。形成以师范专业为基础,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2个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10个省级一流专业,17个校级一流专业,21个科学研究平台。化学专业是教育厅首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科研奖项
目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论文14000多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541篇,被SCI、EI等重要检索期刊收录论文156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39部;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和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42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49项。有12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60项成果获得沧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成果获得沧州市科技进步奖。
交流合作
学校坚持引进优质留学资源,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与英国、美国、韩国、澳大利亚、西班牙、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的40余所知名高校结为友好学校,签订国际交流合作协议书及备忘录;同时,积极开拓教育对外开放渠道,为学历提升、文化交流、合作科研等方面拓宽途径、提供便利。
2023高考录取规则
(一)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学校对进档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做退档处理。
2.按照“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投档分数相同处理办法:考生投档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普通文理科录取规则
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对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