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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顺利通过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考察

|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 1177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和实践育人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自2023年5月启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我校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经过学校自评、专家外审,现场考察答辩,顺利通过评估考察。

近日,上海市文综艺术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现场考察会在华东师范大学举行。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戴立益、上海市教育科学院院长桑标、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副处长赵丽霞、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校长周斌等领导、专家以及参加答辩的各校教务处、实验中心负责人参会。我校教务处副处长、综合实验中心副主任陈绍玲代表我校在会上作了评估总结工作汇报。

考察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校示范中心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并针对管理与运行机制、教学与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条件保障、教学团队建设、示范引领成效、特色亮点与创新等建设指标准确清晰地指出了我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提出细致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示范中心应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实践能力是法学本科生培养的短板,是法学本科生就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优化人才培养方式,示范中心应重视创新创业项目在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在进一步做强模拟法庭项目、学术论文竞赛、案例分析大赛等项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创新创业项目在人才实践能力培养方面的作用,实现法学和其他学科创新创业项目质量的再提升;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示范中心统筹协调全校实验室建设质量的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除继续注重法学实验的建设外,还应继续完善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机制,通过统筹协调各学科实验室的运行发展,争取在实践实训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体系创新等方面建设形成“法学为主,多科融合”的华政实践品牌;建立实践课程质量评价体系,现有的课程质量评价体系不能反映教师的课程投入和学生的学习成效,可以考虑借鉴理工科实验室的评价制度,在充分考虑华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华政特色的实践课程评价体系。

下一步,我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全面深入领会吸收专家组与市教委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存在问题,全面制定整改方案,完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项任务,更好地服务学校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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