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招生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规发〔2022〕3号)精神,我区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要求,各高校编制完成了2025年拟在宁招生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考模式。
2025年我区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
二、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高校各专业根据本校培养实际对考生的首选科目及再选科目提出要求。“不提科目要求”表示考生在“物理”“历史”中任选1门,在“
三、招生院校及专业。
在我区实际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类)是否在我区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最终以2025年普通高校在我区公布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执行本通知过程中遇到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向宁夏教育考试院反馈。
附件:2025年拟在宁招生普通高等学校选考科目要求
[1] 2025年拟在宁招生普通高等学校选考科目要求(第一册).pdf
[2] 2025年拟在宁招生普通高等学校选考科目要求(第二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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