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的通知》,决定在上海市、山东省、青海省、福建省厦门市、湖南省常德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重庆市云阳县等省、市、县10个地区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8月13日,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山东省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系统谋划了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任务。
《实施方案》规划3年试点周期,到2025 年底,建设高标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教育体系,形成一批生动鲜活的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典型案例;建设高质量教师专业成长发展体系,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的教师人才造就模式;建设高效能教师综合管理体系,深化教师编制使用、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绩效分配一体化改革;建设高水平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形成人工智能与教师队伍建设融合发展新格局。
《实施方案》提出7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健全教师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省、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研究分析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编制保障、工资待遇等重大问题。
二是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创新。加强师德师风组织领导,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领导干部考核。推进常态化教师思想政治学习,形成教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培训课程、读本,健全常态化教师思想政治学习机制。推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创新,遴选建设 1000 个左右的五星级标准教师党支部。探索建立师德涵养新方式,系统设计师范生师德涵养、新入职教师师德培训、骨干教师师德培养、名师师德培育系统课程;培育一批高水平师德涵养基地、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师德述职制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监督问责,将师德师风作为教育系统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是推进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建立教师培养“校地协同”机制,建强省级师范教育基地、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整合省级师范教育基地、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教育实践基地,建立若干个教师教育创新发展共同体,建立共同体捆绑评价和激励机制。
推进师范生培养模式创新,建立教师培养“校校协同”机制,支持师范院校建立若干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重点推动部省师范院校协同创新,推进本硕一体化教育硕士培养,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适当扩大教育博士招生规模。遴选高水平教师教育院校推进新时代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师范生“三字一话”、信息技术应用、实习课堂等教学技能考核标准。深化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深化师范教育评价改革。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建立师范生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健全师范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深化师范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师范生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开展周期性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根据师范专业认证等级适当调整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四是深化教师精准培训改革。实施县域协同创新项目式培训,
探索通过项目形式,推动建立高校、县级教师发展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多方联动协同创新的教师培训新机制。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建设智能化教师研修平台,提升教师数字化素养。构建名师培育机制,实施学科教师专项培养计划,到 2025 年每个学科培育 10 名左右的省级学科带头人。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名师培育体系,实施齐鲁系列“三名”工程,到 2025 年遴选、培养齐鲁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740名,特级教师 400 名,建设一批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实施未来教育家培育计划。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到 2025 年中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 95%以上,幼儿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 50%以上,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之比在 1.05 以下。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建设 30 个省级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单位。
五是强化中小学幼儿园编制和人员管理。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持续达标联动机制,健全基于现有教师队伍规模、教师自然减员、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的教师数量需求测算和补充机制。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人员动态调整机制,解决城乡间、学校间、学段间师资配置不均衡问题。
六是建立常态化校长教师流动机制。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服务工作。探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探索县域内乡村学校高级教师岗位竞聘办法,吸引一批城区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配强乡村教师队伍。
七是深化校长教师人事综合管理改革。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占比。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完善代表性成果制度,建立课时量监测机制,实施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加强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完善中小学内设岗位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教师岗位分层逐级竞聘。完善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核定和分配责权,中小学校实际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应不低于 70%。深化校长管理机制改革,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校长、副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理顺校长职级制管理,健全校长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试点。强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年度平均工资收入比较调查机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动为乡村教师供应共有产权房,支持各地出台乡村教师在工作地所属城区购买自住住房政策。完善中小学教师健康体检制度。
《实施方案》提出4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省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牵头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是强化智力支撑。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立山东省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研究中心、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中心,强化试点任务科学性的研究、评价、指导。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优化经费投入结构,重点支持教师教育改革、教师培训、教师专业发展等项目,确保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督导评价。将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高校分类考核。健全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监测评估机制,定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学校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