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自治区高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经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考察评议,宁夏师范学院拟更名为宁夏师范大学,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据实向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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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宁夏师范学院拟更名大学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