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2016年及以后非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
一、申请条件
请认真阅读《安徽省艰苦边远
二、学校审核流程
1. 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请将《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
2. 6月15日学校统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料予以盖章。
3. 6月下旬学校通过邮政EMS邮寄审核通过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
4. 学校审核完成后,学生应按照《安徽省艰苦边远
三、注意事项
1.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
2.按照《安徽省艰苦边远
3. 往年已申请通过的毕业生,请勿重复申请。
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 0558- 2560336
材料邮寄地址:阜阳市清河西路259号
附件:
1.安徽省艰苦边远
2.安徽省有扶贫开发任务的70个县(市、区)一览表
3.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附件3: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
4.各专业实际缴纳学费及补偿年限表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安徽省艰苦边远
学费补偿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办〔2015〕26号)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
第二条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我国境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第四条 本细则艰苦边远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基层单位是指县级以下(县级政府驻地所在乡镇除外)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具体为乡镇政府机关(含大学生村官、上级部门常住乡镇的派出机构)、农村中小学、国有农(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
第六条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
(四)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级。
第七条 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低于规定学制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第八条 对到我省艰苦边远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后,向就业单位递交经高校审核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
(三)县级教育部门对学生提交《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
(四)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省财政厅提出补偿资金申请。省级财政于11月30日前下达补偿资金。
(五)县级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财政经费指标后,根据审核通过的发放明细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及时拨付。
(六)申请学费补偿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2.毕业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3. 学校和就业单位审核签章后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
4.就业协议(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5.在基层企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期间社会
第十条 县财政、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工作,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工作组织,建立与就业单位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制度,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建立完整准确的补偿学生档案。
第十一条 县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与基层单位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补偿对象的工作情况,并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建立完整准确的学费补偿信息档案
第十二条 对于弄虚作假的高校和高校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国家补偿代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本细则制定面向本辖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
附件2
安徽省有扶贫开发任务的70个县(市、区)一览表
类 别 | 县(市、区)名单 | |
国家级贫困县 | 国家连片特困 | 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望江县(不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 |
大别山片区外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8个 | 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阜阳市颍东区、六安市裕安区、舒城县、石台县。 | |
省扶贫开发工作 重点县(市、区) 11个 | 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宿州市埇桥区、怀远县、阜阳市颍泉区、阜阳市颍州区、太和县、界首市、定远县、六安市金安区。 | |
非重点县(市、区) 39个 | 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濉溪县、五河县、固镇县、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凤台县、淮南市潘集区、毛集试验区、霍山县、叶集区(享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和县、含山县、无为县、南陵县、宣城市宣州区、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池州市贵池区、青阳县、东至县、安庆市宜秀区、怀宁县、桐城市、枞阳县、歙县、休宁县、祁门县、黄山市黄山区、黄山市徽州区、黟县。 |
附件4
各专业实际缴纳学费及补偿年限表
学制 | 专业 | 实际缴纳 学费总金额(元) | 申请补偿 年限(年) |
五年制 | 6400 | 2 | |
初等教育( | 10000 | 2 | |
初等教育(音乐方向) | 10000 | 2 | |
初等教育(体育方向) | 6400 | 2 | |
初等教育( | 6400 | 2 | |
初等教育( | 6400 | 2 | |
初等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 | 7000 | 2 | |
三年制 | 9600 | 3 | |
9600 | 3 | ||
15000 | 3 | ||
15000 | 3 | ||
9600 | 3 | ||
语文教育 | 9600 | 3 | |
10500 | 3 | ||
9600 | 3 | ||
10500 | 3 |